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2025年度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DY采-2025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2025年度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2025年度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批。预算金额:5700,000.00元,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合同包,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2025年度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便民办税小呼中心坐席及导税服务)合同包1:
(1)合同包1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合同包1最高限价:4300000.00元
(2)采购内容和需求:便民办税小呼中心坐席及导税服务。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能力,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优质后勤保障,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政府采购专项制度的通知》(税总函〔2021〕71 号)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确定服务单位。
(4)项目用途: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岗位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相关服务,包括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工资以及各项津补贴的发放、五险的缴纳等。
2.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2025年度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保安、保洁服务)合同包2:
(1)合同包2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2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2)采购内容和需求:保安、保洁服务。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能力,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优质后勤保障,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政府采购专项制度的通知》(税总函〔2021〕71 号)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确定服务单位。
(4)项目用途: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岗位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相关服务,包括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工资以及各项津补贴的发放、五险的缴纳等。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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