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ZBYJ2025-ZB-002
项目名称: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运营服务 | 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6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零工市场与零工驿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文章推荐: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学交叉学科平台-北京考古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第一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