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24年度八角产业肥料(复合肥)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HMS-2024-025
项目名称:红河县202 4 年度八角产业肥料(复合肥)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65000.00 元
最高限价:¥ 1365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序号 |
乡镇 |
面积(亩) |
需肥料(万公斤) |
1 |
洛恩乡 |
2000 |
10 |
2 |
架车乡 |
2000 |
10 |
3 |
阿扎河乡 |
2000 |
10 |
4 |
甲寅镇 |
1500 |
7.5 |
5 |
宝华镇 |
1500 |
7.5 |
6 |
三村乡 |
1000 |
5.0 |
合计 |
10000 |
50 |
名称 |
项目 |
指标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单价(元) |
八角专用 追肥 |
产品配方 |
N- P 2 O ₅-K₂O=20-5-5硝硫基复 合肥料 |
300 |
吨 |
2650 |
外观 |
粒状颗粒,无机械杂质 |
||||
产品包装 |
25公斤/袋 |
||||
总养分(N+P₂O₅+K₂O)的质量分数 |
≥30% |
||||
总氮(N)的质量分数 |
≥20% |
||||
有效五氧化二磷(P₂O₅)的质量分 数 |
≥5% |
||||
氧化钾(K₂O)的质量分数 |
≥5% |
||||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
≥50% |
||||
水分(H₂O)的质量分数 |
≤2.0% |
||||
氯离子(Cl)的质量分数 |
≤3.0% |
||||
粒度(1.00 mm -4.75 mm ) |
≥30% |
||||
|
硝态氮占总氮百分率 |
≥30% |
|
|
|
八角专用 基肥 |
产品配方 |
N-P₂O₅-K₂O=12-15-5硝硫基复 合肥料 |
200
|
吨 |
2850
|
外观 |
粒状颗粒,无机械杂质 |
||||
产品包装 |
25公斤/袋 |
||||
总养分(N+P₂O₃+K,0)的质量分数 |
≥32% |
||||
总氮(N)的质量分数 |
≥12% |
||||
有效五氧化二磷(P₂O₃)的质量分 数 |
≥15% |
||||
氧化钾(K₂O)的质量分数 |
≥5% |
||||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
≥65% |
||||
水分(H₂O)的质量分数 |
≤2.0% |
||||
氯离子(Cl)的质量分数 |
≤3.0% |
||||
粒度(1.00 mm -4.75 mm ) |
≥30% |
||||
硝态氮占总氮百分率 |
≥30% |
||||
镁(Mg)的质量分数 |
≥1.0% |
||||
锌(Zn)的质量分数 |
≥0.15% |
||||
注 : 1、不含尿素态氮,其余各项指标按 GB /T150 63-2020《复合肥料》规定执行; 2、重金属限量指标,依照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执行。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及参数要求” 。
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60日历天内完成基肥交付,90日历天内完成追肥交付。
8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
9.特别说明:若采购的肥料出现造成农作物的(八角)损害的问题,经有关机构鉴定证明是因肥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0.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供应商需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同时由采购人抽取样品送到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11.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记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 (农办农【2020】15号)的规 定,登记或备案配方(技术指标)须与本次招标的配方(技术指标)一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成立不足一年的新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截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 20 日08:30至2024年06月 26 日17:30,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 7 月 02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
2.提交投标文件地址: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泰龙紫城 C 4 栋)。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勤合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
联系 人 :李婕
联系 方式 :(0873-303630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 人 : 许忠丽
联系 方式 : 15087318160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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