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寇家沟村一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ZT-ZFCG-2025-036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寇家沟村一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寇家沟村一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36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期限自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完成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寇家沟村一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寇家沟村一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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