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GJ-CG-AK-014(2)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3268.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3268.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3268.8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防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3268.89 | 1253268.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2024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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