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条例》(拟定名)地方立法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陕西省杨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yangl.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5-000015-4
项目名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条例》(拟定名)地方立法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8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条例》(草案),服务截止至草案提交省人大表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提供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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