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SD2025-AK-037
项目名称: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电梯 | 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初中长春校区电梯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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