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www.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TZB2025-GK1011
项目名称: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28,3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328,31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28,31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设施农业设备 |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28,315.00 | 8,328,31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有机肥加工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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