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07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YC2025-44
项目名称: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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