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BJ20250601】号
项目名称: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2,000.00 | 55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综合治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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