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XSCG-PL2025004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4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4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苗木类 | 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6,000.00 | 94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特定
文章推荐:
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昌硕街道重点道路雾炮降尘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平区2024年人大建议水务专项项目-昌平区葫芦河、秦屯河堤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