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报告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武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长武县-2024-017
项目名称:新校区报告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73,4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报告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3,4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73,4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LED 显示屏 | 347345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73,450.00 | 3,473,4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报告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报告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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