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真空罐试验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楼41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M-ZFCG-[2024]-0012
项目名称:真空罐试验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真空罐试验系统是开展卫星真空热试验的重要设备,对暴露航天器组件的制造缺陷和材料缺陷,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系统主要用途是模拟外层空间的真空、冷黑、外部热流等环境,用于小型卫星的整星及大部件的热真空、热平衡试验,验证产品对太空真空、低温环境的适应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40天。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非法人企业参照执行。(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明资料,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的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提供 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及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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