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美术馆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R-2024-018CG
项目名称:智慧美术馆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美术馆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500000.00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美术馆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美术馆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磋商截止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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