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购买餐饮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HY-CG-20250724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购买餐饮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购买餐饮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19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5年8月开学日期—2028年7月15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购买餐饮中心餐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购买餐饮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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