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干训楼维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WZ2025ZB-SXXQ-160A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干训楼维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7,508.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干训楼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7,508.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7,508.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干训楼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7,508.7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5年8月25日前完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干训楼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干训楼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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