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榆政水审发〔2022〕76号、榆区政发科审发〔2025〕3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榆林凌辉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榆林市榆阳区淤地坝项目中心的委托,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榆阳区麻黄梁镇瓦窑沟村瓦窑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愿的承包申请人(供应商)提出申请。
一、项目名称:榆阳区麻黄梁镇瓦窑沟村瓦窑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二、项目编号:LHSD-2025-026
三、发包(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淤地坝项目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金沙路2号
联系人:彭韬
电 话:0912-3257817
四、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凌辉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建业大道融智大厦B座1403室
联系人:李艳美
电 话:0912-6086002
五、发包(采购)内容:榆阳区麻黄梁镇瓦窑沟村瓦窑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加固坝体,新建泄洪建筑物。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15552.84元(其中含预备费31367.42元)
六、承包申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⑩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本企业近半年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承包申请人(供应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
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未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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