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拟对恒口示范区殡仪馆项目预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殡仪馆项目预算审核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12楼
联系人:刘益康 联系方式:0915-3629161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殡仪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送审金额2890万元。
项目用途:恒口示范区殡仪馆项目预算审核预算评审。
采购预算:26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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