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XYC-2025-TP-015
项目名称: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塑料制品 | 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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