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食堂食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食堂食材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4-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5 月 26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JYXZ-LS-2025402
项目名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食堂食材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61.47万元,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采购食堂食材供应商(食材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参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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